实验室安全运营规范-【德国bimos工业椅网】
(1)实验室场所显著位置应张贴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防护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等,并适时更新。
(2)不应有物品阻挡实验室过道、走廊、出口和通向冲洗软管、淋浴装置、灭火器等应急设施的通道。
(3)凳子、椅子、垃圾桶等应放置在过道两侧或操作台下方,保持柜门和抽屉关闭状态。
(4)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及时清理不需要的物品。
(5)及时消除滑倒、绊倒的危害因素,如滴落的液体、临时软管、破碎的器皿等。
(6)指定地点悬挂实验服,不应丢弃在实验台或装置上。
(7)危险化学品液体容器放在地面上时,其下方应放置托盘。
(8)玻璃器皿、较重器件和化学品不能放置在柜子上方,且不能超过1.8m高度。
(9)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转运、清理,挥发性有机废液应放在通风橱内。
(1)玻璃器皿不应存在裂缝、划痕、破口等;使用前,仔细检查各类器皿,考虑借助工具或装置代替手工操作。
(2)玻璃器皿抽真空或加压时,应将器皿置于缓冲包裹物之中。
(3)操作存在割伤危害的器皿时,应佩戴防割手套,例如冷凝器连接橡胶软管时,避免用力过大导致器皿破碎而割伤手指。
(4)剪刀、美工刀等用毕后应收回刀片,及时归位;割开包裹箱时应向远离自己的方向划开。
(1)实验室应明确针对风险较高的化学反应的操作说明,措施包括减少反应投料量、减少区域的实验人员、借助机械臂之类工具代替实验人员操作或在防爆装置内进行等,以降低可能的危害后果。实验人员应充分查阅文献和参考书等资料,预测反应过程潜在的爆炸危害;不确定风险时,应报告主管,协调组织正式的反应安全评估。
(2)操作指导书和预案上墙或便于取阅,实验人员应熟悉所用的化学品、实验装置和化学反应的潜在危害及应急处理措施,按照指导书进行实验。
(3)正在进行的化学反应,应有人员监护;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流程。
(4)对于夜间或节假日继续进行而无人值守的化学反应,实验室应组织识别可能的危险因素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应在实验室门口张贴醒目标识:注明反应持续时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工艺危害及紧急联络人等信息。
(1)个人防护用品是预防伤害的蕞后一道防线,实验室应根据不同的危害类别,制定适用于实验室操作的个人防护用品矩阵并培训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需要操作的人员应穿着实验服,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根据风险评估选择佩戴呼吸器或面罩(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须密封存放)等。
(2)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操作真空泵等旋转设备时,不得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长发需盘在工作帽内;不应穿着化学、生物类实验服或戴实验手套进入非实验区。
(3)在紧急情况需使用的防化服等个人防护器具应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以便于取用。
(1)禁止在实验室操作区域饮食,如实验台、设备仪器间、温室、库房等区域。
(2)仅限在指定休息区饮食,如茶水间、与实验室隔开的办公室区域。
(3)禁止使用实验设备加热食材,如加热炉、微波炉等。
(4)盛装过化学试剂的容器,包括玻璃器皿、塑料杯等均不可用来装饮料。
(5)禁止使用常规水杯或纸杯装化学品,应使用正规的器皿。
(6)实验服、手套等不可带到有食物和饮用水的休息区。
(7)在休息区张贴“休息区”标识,和正确洗手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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