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1-6幢房地产
(1)标的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距上海动物园地铁站4号口步行约 800 米,位于大虹桥枢纽的核心地段,毗邻虹桥国际机场(262米)、虹桥火车站(4.2公里)及国家会展中心(7公里左右)。(2)主体建筑高11层,建筑面积31214平米,共有160余间设计简约、设施齐全的各式客房,酒店内设有各式主题餐饮包房、咖啡吧及书吧,并拥有具有办公功能的商务中心。并且酒店还配备了12个大小不同、风格各异、科技智能化的多功能会议室。同时,饭店还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餐饮服务。
【资格】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底价85210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25500万元。
标的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主体建筑高11层,共有160余间设计简约、设施齐全的各式客房,酒店内设有各式主题餐饮包房、咖啡吧及书吧,并拥有具有办公功能的商务中心。并且酒店还配备了12个大小不同、风格各异、科技智能化的多功能会议室。同时,饭店还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餐饮服务。
1、标的房产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距上海动物园地铁站4号口步行约 800 米,位于大虹桥枢纽的核心地段,毗邻虹桥国际机场(262米)、虹桥火车站(4.2公里)及国家会展中心(7公里左右)。
2、标的房产周边有七宝老街、韩国街、上海动物园等景点。
七宝老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古镇的新街青年路傍,汉起形成,到宋初发展、明清繁盛,已有1000多年历史。七宝古镇同属江南太湖流域的千年古镇,风景如画,典型的城中之镇,又是离市区蕞近的古镇。
因周边聚集了多个韩国社区,整条街几乎皆为韩国商铺,而得名“韩国街”。
上海动物园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381号,紧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始建于1954年,原名西郊公园。上海动物园属于国家级大型动物园,占地面积74.3万平方米,饲养展出动物400余种,饲养展出动物的馆舍面积有47237平方米。是全国十佳动物园之一,中国第二大城市动物园。
3、标的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附近地铁站: 距离地铁10号线米
附近公交站: 距离机场广场 - 公交站 262米 途经公交车: 941路;机场新村 - 公交站 501米 途经公交车: 807路 1207路;外环高速公路沪青平公路 - 公交站 525米 途经公交车: 196路;沪青平公路外环高速公路 - 公交站 527米 途经公交车: 91路 519路 739路 748路 911路 虹桥枢纽1路;外环路 - 公交站 530米 途经公交车: 71路[中运量] 71路[中运量]区间;延安西路外环高速公路 - 公交站 552米 途经公交车: 91路 196路 519路 739路 748路 911路 941路 1207路;上海动物园 - 公交站 597米 途经公交车: 57路 328路 721路 809路。
道路:地处沪渝高速和外环高速的交汇处。
火车站:距离虹桥火车站4.2公里。
机场:距离虹桥国际机场262米。
99连锁酒店(上海虹桥机场国家会展中心店)1.2km;怡庭酒店(上海虹桥机场店)157m;99优选酒店(沪青平公路店)1.2km;CASA公寓(上海虹桥机场店)452m;航龙旅馆486m;希岸轻雅酒店(虹桥枢纽国展中心店)336m;上海心宿酒店661m;云苑艺术酒店(上海会展中心店)1.1km。
旭龙鱼头王(航华店)156m;盛王府330m;故乡明太鱼屋(航北路店);正一品韩国料理(紫藤路店)705m;天鸿涮肉(紫藤路店)639m。
浦发银行ATM763m;工商银行(上海市程家桥支行)878m;邮储银行(黄桦路营业所)883m;工商银行(上海市龙柏新村支行)1.0km;农业银行ATM1.1km。
(1)标的于其评估基准日已出租,剩余租赁期限较短。根据《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和《上海农商银行2022 年度头部档、第二档减免房租补充协议》,《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顺延到期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给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的《关于贵司转租合同超出我行原合同约定期限的函告》和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回复的《关于贵行就我司转租合同租赁期限问题的回复函》: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在对处签订经营租赁合同中,签约商户的租赁期限应在其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约定有效期限内的为有效合同、超出约定期限的为无效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1)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的市场价值,由于评估对象为2016 年前建造的房地产,故增值税税率按简易计税取5%。
(3)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已出租,剩余租赁期限较短,故本次评估未考虑租赁限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对象为委托人通过法院执行取得,内部装修及固定设备和家具均为委托人所有,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记载,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出资的固定设施等均归出租方所有,故本次评估范围包括装修及配套等设施设备资产,不包括标的管理方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和其签约商户的家电、物品及大型设施、设备,具体如下: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3幢1楼餐饮区、电竞区的家电、物品及大型设施、设备;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3幢2楼A区美容院的家电、物品及大型设施、设备;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3幢4至7楼的家电、物品及大型设施、设备;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451号3幢10楼的1040、1038、1036、1032、1030的5处样板房的家电、物品及大型设施、设备。
即本次按评估对象房地产现状进行评估。
(3)委托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营业执照于评估基准日尚未变更,本次评估仍采用委托人现营业执照信息。
(4)由于委托人未能提供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条件,且评估专业人员向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査询,无法查询到评估对象相关规划条件,故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建筑面积计算出的现状容积率,设定评估对象土地容积率为1.43。
(1)标的于其评估基准日已出租,剩余租赁期限较短。根据《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上海农商银行龙柏分部委托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和《上海农商银行2022 年度头部档、第二档减免房租补充协议》,标的由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全权管理,委托经营终止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延期期间使用费为人民币(小写)3, 250, 000. 00 元(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含税)。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国资委规 1202211号)要求,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顺延到期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产权持有人上海农商银行浦东分行(全称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系委托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行使权利说明》记载,虹桥路2451号房地产(沪房地长字(2013 ) 第016299号)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核算、持有、处置,并可行使其他相关权利。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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