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现虹梅南路)3938弄228号工业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4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17日10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范围为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现虹梅南路)3938弄228号工业房地产及厂房内的生产机械设备一批整体拍卖,登记拍得该房地产标的的竞买人必须同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登记拍得生产机械设备一批,且须一并成交,如未一并成交的拍卖无效,相关法律责任与经济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现虹梅南路)3938弄228号工业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为闵2006001402,权证核准日期为2006年1月,所有权来源为其他,竣工日期为2002年;所涉土地宗地号为闵行区梅龙镇108街坊19/1丘,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宗地面积、土地独用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20314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2005-9-30至2055-9-29止。证载房屋为1-7幢,建筑面积合计10595.4平方米,现状用于生产厂房、办公楼、门卫、厕所等辅助用房。无证房屋有9幢,建筑面积合计742.99平方米,现状主要用于垃圾房、实验楼、门卫、配电用房及停车棚等辅助用房;另有超用地红线平方米。该房地产权利人为公司。证载房屋详情见下表:
4幢原建筑面积2867.98平方米,其中58.77平方米超用地红线平方米超用地红线不予发证。
上述证载房屋及无证房屋(含超红线平方米,按现状整体拍卖。
该标的所属地块位于闵行区战略预留区范围内,目前未有控详规划。欲拍卖上述房地产的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循《关于落实“上海2035”,进一步加强战略预留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沪规土资规[2018]3号)文件(竞买人可根据文件号至各大网站下载该文件或至拍卖辅助机构查阅)中的各项规定,并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政府部门咨询规划战略预留区的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导向、地区规划控制、环境保护要求、相邻地块合法权益等各要素;自行比对入驻企业是否符合政府规定并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后果。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蕞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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